为进一步加强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贯彻落实“强基层”的重要目标,推动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拟面向社会为华港镇里华卫生院辖区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人,现就有关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目标任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员要求
1、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执业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无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3、服从医疗机构的管理安排;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
5、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退休医生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港镇里华卫生院组织实施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里华卫生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5日。
(2)报名流程:
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jylhwsy@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2.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为华港镇里华卫生院防保组,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08:00-11:00 下午14:00-16:00,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②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证书原件;
④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考核
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聘用。
面试时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4.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单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华港镇里华卫生院公示5个工作日。
6.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华港镇里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应聘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岗位待遇
1、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转正后享受海陵区乡村医生相关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省公布的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4、经镇政府同意,报区卫健委备案后,纳入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人事科杨老师:0523-80512508
防保科鲍老师:0523-805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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