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
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
25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介绍了我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来,我国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2%,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消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取消280项。同时,对地方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按规定要求由各地负责自行取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汤涛:对已经发布的鉴定考试,或者是受理鉴定报名的,根据考生的意愿,你是想继续考,或者继续做鉴定,那么我们也尊重你的意愿,把它做完,如果你要退费,就不参加了,或者不拿这个证了,那我们也可以退费。
前六批取消的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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