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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武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高港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3-11-16 作者:高港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C1及以上驾照,驾龄满五年,因机关司勤工作的特殊性,适合男性;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学位)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靖江市人武部负责。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武部保障科(靖江市东线第一帆纪念公园北面)。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靖江市人武部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靖江市人武部保障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技能测试:内容为车辆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技能测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加试确定。

体检由靖江市人武部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靖江市人武部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人武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0644430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武装部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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